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結(jié)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機構
本行政機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沁陽市國動辦(市人防辦)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沁陽市國動辦(市人防辦)綜合科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聯(lián)系電話:0391-5639052
通信地址:沁陽市懷府中路老農(nóng)機局四樓
郵政編碼:454550
電子郵件:qysrfb@126.com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單位領導基本情況;
2.人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
4.人防年度目標及相關政策;
5.人防行政事業(yè)性收費,主要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依據(jù)、標準;
6.人事任免;
7.人防公告、通知;
8.人防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jù)、條件、數(shù)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9.人防行政處罰事項、依據(jù)等信息;
10.廉政建設和文明建設、專題活動和舉報投訴、工作動態(tài)等信息,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人防辦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
1.沁陽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河南省政務服務網(wǎng)(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18006012003037?region=410882000000&creditCode=114108826959906442);
2.報刊、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媒體。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是內(nèi)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根據(jù)需要向市人防辦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一)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沁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
1.網(wǎng)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沁陽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下載電子版《沁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后發(fā)送到郵箱(qysrfb@126.com)即可。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提出申請的,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信函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
(二)申請?zhí)幚?/p>
1.受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依法對申請進行審查,對于申請的形式要件不完備、申請事項表述不清的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2.辦理
(1)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2)申請獲取的信息屬于本機關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申請獲取的信息屬于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申請獲取的信息不屬于本機關的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lián)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6)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
(三)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機構為:沁陽市國動辦(市人防辦)綜合科
聯(lián)系電話:0391-5639052
通信地址:沁陽市懷府中路老農(nóng)機局四樓
郵政編碼:454550
四、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